江苏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有何区别?
- 作者:江苏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2023-04-25
创业注册公司就必不可免的涉及到纳税问题,很多初始创业者很关心税款金额,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今天江苏博文的的小优就和大家讲一讲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是根据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其他行业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是否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2]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因此,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会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吗?如何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所以当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应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税法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经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后,逾期仍不办理的,将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为强转。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涉及侵权,请提供相关证明,可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关键词: 人与 一般纳税人
上一篇:江苏注册公司后一般纳税人需要什么条件?
下一篇: 张家港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线咨询:点击发起人工客服会话>>>
在线预约:点击即可人工预约服务>>>